关于《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2 09:03:30浏览次数:2761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现将《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新乡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5日
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新乡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学校: 教师: 年 月 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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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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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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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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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国
守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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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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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分)
课堂内外散布消极言论,对学生产生错误导向,每次扣1分;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者,每次扣2分。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1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1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1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5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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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岗
敬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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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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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4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周前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
4.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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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爱
学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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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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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心爱护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