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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9 10:26:13浏览次数:3100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作为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河南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河南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精神和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为组织实施好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基础,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组织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转变教师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的进程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模式,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三、任务计划
活动面向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应参加。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评选“优课”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各地要成立“晒课”学科指导组,并做好“晒课”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设立的活动页面,组织教师及时完成相关实名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学科指导组在教师“晒课”前开展线下研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参加各级“优课”评选者必选)、评测练习(同步测试、随堂练习)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各级“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各地网上“晒课”活动应于2015年4月15日前全部完成。省教育厅将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公布各市、县网上“晒课”统计数据。
(二)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课例开展逐级推荐评选。为发挥教师创新教学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挖掘现行版本教材潜力,让更多教师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活动要尽量覆盖到各学科、各学段、各版本教材,尽可能使每堂课都有教师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的研究和探索。原则上每个学科每个年级每个版本每堂课只能有1个“优课”推荐参与上一级评选;参与“晒课”节数较多的,可适当增加参评“优课”的比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参评(晒课数量不限)。
各县(市、区)按参加“晒课”节数的适当比例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省辖市“优课”评选;各省辖市、直管县按参加“晒课”节数适当比例评出市级“优课”,并按分配数量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课”评选。
省辖市、直管县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的数量根据各地网上“晒课”的数量按比例分配。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地上报的“优课”进行评审(网络投票将作为“优课”评选的参考),按30%的比例评选出省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并按要求择优报送国家参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领导牵头,由基础教育二处、省电化教育馆、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省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基础教育二处负责统筹协调;省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并负责活动的平台、资源等相关条件支撑和保障,统一管理我省各级管理员账号的分配和使用,为学校和教师“晒课”、创建“优课”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协助教育厅和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制订有关“优课”标准,参与活动指导和评审工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对参与本活动的教师进行必要培训,指导教师制作上报课程,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省级“优课”评审,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抓住本次活动机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质和水平;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机制;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制度保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有效实施。
(四)绩效保障。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教师,所“晒课”课件和名单均要在教师所在学校备案,获得“优课”的教师要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评定为省级的“优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优质课证书。对获得教育部和省级“优课”的教师,各市、县(区)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同时,省教育厅还将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辖市、直管县给予表彰。
五、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涵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和参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六、时间安排
河南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于2014年10月启动。2014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辖市、直管县活动联系表(见附件2)。2014年11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培训。“晒课”活动应于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上传。市、县两级“优课”评选在2015年5月5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活动联系
(一)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联系人:贾天仓,联系电话:0371-69691881
(二)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苏晨,联系电话:0371-66329808
传真:0371-66329808邮箱:hns1s1khd@163.com
(三)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丁武营,联系电话:0371-62005229
传真:0371-62005295邮箱:dingwuy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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