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务报销 增加开支透明度(一)
发布时间:2014-04-09 05:02:29浏览次数:2670
按照校领导指示,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增加财务开支透明度,使广大教职工明白开支流程,学校以短信形式将财务制度逐条发送给中层以上领导,本期已发送:
一、 开支索要发票时,发票抬头应注意填写单位全称。老校区、东校区高中部老师开支时,应填写“新乡市第一中学”;东校区初中部老师开支时,应填写“新乡市外国语中学”;南校区老师开支时,应填写“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
二、 老师开支时,应使用公务卡,并保存好小票,报账时小票同发票粘贴在一起,要求发票上有经办人签名。无公务卡不能报销。
三、 购买物品应有清单,清单上要由出据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清单日期按要求应与发票日期一致,购买的物品办理入库手续,报账时入库手续应同发票、清单粘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