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一中学校内部接待用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5-16 04:12:14浏览次数:305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加强学校接待用餐管理,节约开支,经学校研究决定,就学校接待用餐的管理、审批、标准和范围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权限
1.学校接待用餐由膳食处统一管理。
2.各部门的接待用餐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填写接待用餐申请
表,经主管校长审核,报主管财务校长、校长批准,凡未经申
报的接待用餐,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安排。
二、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
2.来校参观交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3.邀请来校协助开展工作的;
4.有关会议人员用餐;
5.由于工作、活动需要不能正常就餐或耽误就餐本校师生。
三、招待标准
本着节约经费的原则,内部接待用餐招待标准应从严掌握。
1.早餐人均5元以内;中晚餐不得超过每人每餐20元。
2.每桌10人,不得超过200元。
3.招待用品中不得包含烟酒等用品。
4.招待菜中不得含有高价菜。
四、陪同人员
原则上学校陪同人员不超过招待人数的50%,具体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审定。
执行时间2014年3月15日
接 待 用 餐 申 请 表
申请时间: 接收时间:
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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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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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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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陪同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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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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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共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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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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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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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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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财务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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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长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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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用 餐 申 请 表
申请时间: 接收时间:
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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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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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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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陪同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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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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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 共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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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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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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