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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18 12:46:47浏览次数:2717

 

 
 
新教安〔2016〕246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中学:
现将《新乡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6日
 
新乡市教育系统
进一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贯彻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安全文化,培养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质,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结合
我市中小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积极适应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以促进学生安全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努力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创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安全教育课开设率达到100%。
2.全体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法律法规遵守率明显提高;学校安全信息平台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合格率达到100%。
4.健全学校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文明交通意识,培养文明交通习惯,弘扬文明交通理念。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和教育系统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文明交通行动”和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和教育系统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
   长: 李修国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张 林 冯树正 苏绍彬 刘建学 高洪喜
冯 建 陈长玉 于建新 宋卫红
   员:市教育局各科室科长、直属机构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校安科,负责全市各校“文明交通行动”和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安排,了解学校“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及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各校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交通安全进学校进课堂”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工作要求,保证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主题活动,安排至少2课时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课程,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综合实践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开学、放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邀请公安交警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学校、进讲堂,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围绕交通安全“六不”防范,突出教育重点,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确保交通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真正做到交通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切实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二)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周(日)”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主题周”“交通安全月”活动时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具有特色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仪式。通过发放《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组织“小手拉大手”送交通安全常识进家庭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体验或交通安全实践活动;联系交管部门针对儿童过马路、辨识红绿灯、安全乘车、交通规则等内容,以图文并茂、课堂互动等形式向儿童传播安全出行知识;开辟专题宣传栏或专题黑板报,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电影或视频以及组织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等,强化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三)强化“文明上路,安全出行”常规教育
     1.加强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2.加强安全骑车教育。教育骑车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3.加强安全行走教育。教育学生校内校外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和日常生活中都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并排行走,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养成骑车步行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走靠右行的习惯。
     4.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广大学生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亲属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遵守交通法规。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
     5.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安全信息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学习和竞赛活动;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手势指挥比赛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模拟交通事故自救、互救、避险、逃生应急演练,将安全教育内化为学生的行为。
     6.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学校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将班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班主任教师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管理制度,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宣传共同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浓厚氛围,为“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夯实基础。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12月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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