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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08:56:22浏览次数:3055

 

 
发往
地址
见报头
盖章
签发
 李修国
等级
 紧急
 
教办明电〔2017〕164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区各民办中学,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近期,我市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增多,为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教育系统安全度汛,根据全市防汛抗旱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通知如下:
一、完善防汛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防汛预案,其它单位要依据《2016年新乡市教育系统防汛预案》修订本单位防汛预案,将防汛任务进一步分解,并组织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学习,使人人明确职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做好危房排查。各单位务于6月底前对本地区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D级危房要及时封存,能拆除的尽快拆除,防止发生汛期倒塌事故。
三、做好物资储备。各单位务必于近日完成汛前各项物资(抽水泵、铁锹、编织袋、彩条布等)准备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确保防汛物资质量好、数量足,调的出、供得上、用得好。
四、加强设施维护。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在汛期来临前对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养护,充分发挥其排水能力,对严重老化确实不能检修的,要尽快建好临时排水设施,确保安全度汛。
五、强化教育演练。各单位要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一次防汛知识专题教育,引导大家切实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宁可信其有”的思想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凡暑期上课的学校,务于暑假前进行一次防汛演练,切实提高师生防汛自救和互救能力,确保暴雨洪水发生后能及时有序组织学生安全转移。
六、加强防汛值班。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制定防汛值班表(6月20日—9月30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汛情及时上传下达,并对有关问题妥善处理。对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值班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并对带班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新乡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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