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一中非毕业年级教学效果奖励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13 10:09:32浏览次数:2804
校字【2012】12号
新乡市一中
非毕业年级教学效果奖励方案(过程奖)
奖励非毕业年级 ,每学期奖励一次,以每期末全市统考(或同等规格考试)成绩为准。
一、尖子生奖
1.奖励对象:非毕业年级学期末全市统考(或同等规格考试)取得全市单科前五名或者总分前五名的学生对应的教师及班主任。
2.奖励条件:
(1)单科成绩获得全市统考前五名的任课教师
(2)总成绩获得全市统考前五名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3.奖励标准:
(1)总分部分的任课教师奖金按各科卷面分占总分的比例分配。
(2)班主任奖励单独开支。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总分
|
班主任
|
600元
|
300元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任课教师
|
5400元
|
2700元
|
1800元
|
1350元
|
900元
|
单科
|
任课教师
|
600元
|
300元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二、学生进步奖
1.奖励对象:全市统考(或等同规格考试)取得全校单科进步前五名或总分进步前五名的学生对应的教师及班主任。
2.奖励条件:
(1)取得单科成绩进步前五名任课教师
(2)总成绩进步前五名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3.奖励标准:
(1)总分部分的任课教师奖金按各科卷面分占总分的比例分配。
(2)班主任奖励单独开支。
进步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总分
|
班主任
|
300元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50元
|
任课教师
|
2700元
|
1800元
|
1350元
|
900元
|
450元
|
单科
|
任课教师
|
300元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50元
|
三、学科奖
1.奖励对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
2.奖励条件:
学期末全市统考(或同等规格考试)单科平均分全市第一名的教研组。
任一教研室中,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有3个教研组获得全市平均分第一名的教研室。
3.奖励标准:
学科平均分全市第一名,分别奖励学科教研组长 600 元,备课组长 500 元,其余任课教师每人 300 元。
任一教研室中,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有3个教研组获得全市平均分第一名,奖励该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共800元。(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人文5个教研室统计)
四、超标奖
1.奖励对象:任课教师和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