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通用规范汉字表》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05:30:58浏览次数:2729
新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
新语委〔2013〕 3 号
新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通用规范汉字表》宣传学习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于2013年6月5日最新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国发〔2013〕23号),切实提高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通用规范汉字表》宣传学习活动(学习材料网上下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和宣传学习《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学习活动,促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新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