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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新乡市一中上课、下课礼仪规定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1-03-08 04:03:15浏览次数:3923

 

针对目前全校上课礼仪不够统一现象,为了体现严谨校风,规范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   上课礼仪
1、 上课铃响起,教师健步走向讲台,环顾四周,教师喊“上课”。
2、 学生干部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并向老师行注目礼。
3、 教师点头致礼。
4、 学生干部喊“坐下”,全体学生坐下。
(二)   下课礼仪
1、 下课铃响起,教师喊“下课”。
2、 学生干部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并向老师行注目礼。
3、 教师点头致礼。
4、 学生自由活动。
(三)   要求
1、 教师上课时提前2分钟到班,维持好教室秩序,作好上课准备。
2、 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3、 “上课礼仪”必须执行,否则将做为教学事故记入“教室日志”;“下课礼仪”教师可说自由下课。
4、 教师除因病外不得以坐姿讲课。
5、 上下课均不再喊“老师好”、“同学们好”(包括少儿部)。
 注:此要求发至每位教师,班主任向全体同学、负责喊起立的和记录教室日志的班干部做好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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