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市级科研先进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2 09:16:13浏览次数:3046
2010年市级科研先进教师评选工作开始,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元月21日之前到老、新校区科研处报名。
评选办法见我校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课题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论文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和原件。
科研处
2011年1月6日
附件:
新乡市一中市级以上科研先进教师推荐办法
近年来,在我校“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方针指导下,我校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为了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快速成长,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结合上级科研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了更好的发挥先进评选的导向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荐的必备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是我校的科研骨干。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本年度主持市教科所认定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其科研成果被科研部门评为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本年度至少有一篇论文(或其他成果)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积极运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推荐的基本程序。
1、参评人员自愿报名。
2、科研处根据量化考核积分进行排序。
三、量化、考核积分办法
1、近5年承担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行政部门所批准的课题研究,权重40%(得分第一名者为40分,其余依次递减)
主持省级科研课题研究一次计10分;
参与省级科研课题研究一次计5分;
主持市级科研课题研究一次计8分;
参与市级科研课题研究一次计4分。
2、本年度论文发表或获奖,权重20%(得分第一名者为20分,其余依次递减)
论文发表在CN刊物上每一篇计4分;
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每一篇计3分;
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每一篇计1分;
3、近二次绩效考核和评教,权重40%
绩效或评教得A一次,计10分;
绩效或评教得B一次,计6分;
绩效或评教得C一次,计2分;
绩效或评教得D一次,计0分;
说明:
1、论文合著分值按人均计算;
2、成果论文类按论文获奖计分,若多人合作完成,分值按人均计算;
3、为了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规范的教科研活动,凡不是学校选拔推荐,又不是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课题均不认可。
4、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6、本办法2010年12月30日校长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新乡市第一中学
2010年12月30日